產業分析-澳洲率先立法禁止未成年使用社羣媒體 反映政府網路治理挑戰

圖/摘自Pixabay

近期澳洲透過修法,允許政府訂定相關機制,防止16歲以下使用者在「應具使用年齡限制的社羣媒體平臺」擁有帳號。澳洲在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完成此次對於網際網路使用型態影響甚鉅的國家級法規,凸顯了網路生態變化對實體社會的影響規模成長之速,已使部分政府選擇採用更直接管制手段的程度。然而在此社會與政策需求急迫狀況下,多方溝通與機制設計的空間難免遭到壓縮,未來網路治理運作效率如何提升,勢必成爲關鍵議題。

2024年11月,澳洲國會完成《線上安全法》(Online Safety Act, OSA)的修訂,授權澳洲政府制定書面指導方針並採取合理措施,以防止16歲以下的使用者於「具年齡限制社羣媒體平臺」擁有帳號。被納管的社羣媒體平臺若違反法規,將面臨數百萬美元以上的罰金。本次立法速度極快,從澳洲總理於媒體披露欲進行此次法規提案,至法案於國會通過僅花費不到一年時間,而澳洲國會更僅用一週的時間,即完成首次排審乃至參衆議院通過法案的程序。

本次澳洲立法欲透過年齡驗證機制等方式,直接禁止未成年消費者接取社羣媒體並設立明確罰則的做法,由於管制強度甚高,雖然得到希望保護青少年遠離網路亂象的各方強力支持,亦有相當數量的關係人認爲此舉過度簡化網路治理邏輯。主張應該慎重考慮的面向主要有三:

首先,立法過程中缺少深入探討包含青少年也應具有數位接取權力;其次,包含「澳洲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務機構」等組織,亦表示如今社羣媒體已成爲青少年獲得心理健康支持的主要管道,禁用社羣媒體可能減少青少年自網路取得的心理支持;第三,不夠完善的年齡驗證機制反而可能將青少年個人身分資訊暴露於網路上。

除了各方疑慮之外,澳洲政府直至本次線上安全法修訂完成,都尚未提出政府在實務上如何防止16歲以下使用者於「具年齡限制社羣媒體平臺」的具體機制。事實上,澳洲政府的確有投資650萬澳幣進行年齡認證技術的實驗計劃,以保護孩童免於接觸有害線上內容。

然而該實驗計劃從2024年期間才啓動,以至於在線上安全法修訂完成時,跟計劃尚無法提供具體,且能防止諸如前述如何避免青少年在進行年齡驗證同時,個人身分資訊流至社羣網路平臺,乃至網際網路上等疑慮的技術做爲法規的配套。

即便仍有爭議,澳洲政府與國會最終仍選擇強力通過前述線上安全法修訂。而同樣積極考慮以直接禁止接取社羣媒體以保護未成年的國家政府不僅澳洲,在網路治理髮展甚早的歐洲,法國即於2023年已立法禁止15歲以下兒童在未經父母同意下注冊社交媒體。同樣以父母許可爲門檻的歐洲國家,還包含德國與義大利等,而挪威亦正在考慮將現有未成年保護年齡從13歲擴大至15歲,英國政府亦正在積極考慮發展如前述國家類似的年齡限制機制。

可以發現,在面對兒少保護等較爲迫切的網路議題時,政府已經愈難依循完整的多方關係人網路治理模式,透過長期的形成國際共識、與跨國網路企業與國際組織共同制定協作規則等方式來因應。反之,各國政府在重要議題上,改採因應在地民情民意、在有限度納入多方關係人意見狀況下,發展各國治理模式的模式更爲常見。

回顧我國,在網路滲透率與對科技接受度均高的狀況下,國人暴露於網路相關風險的機會亦高,當衝擊規模高速成長時,政府也同樣需要採取更直接的措施。舉例而言,近年愈加嚴重的網路詐騙已迫使我國政府採取包含與公協會建立防詐聯防體系、納管網路廣告平臺、防治第三方支付遭利用洗錢,甚至由政府開發提供民衆防詐工具等大規模措施。

然而在政府需要在短期間因應議題,進而採取對行業更直接的管理,甚至由政府主動開發面對民衆的服務時,政府必然難以透過由下而上的管道,完整理解網路生態中諸如跨國大型平臺的商業模式與技術能耐、民衆的網路使用習慣,乃至於網路上惡意行動的模式,進而發展一次到位的政策。

綜合上述,未來在網路亂象致使政府需要在短期內拿出作爲的狀況時,先有法規與制度雛形,並持續透過緊密維繫與多方關係人的互動,動態檢討與進行法規制度的敏捷迭代,將成爲我國政府與各方關係人必須面對與適應的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