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者免繳健保費預計12/27立院闖關 醫界、民團反對
藍白立委提案修《老人福利法》,由中央補助65歲以上長者保費,並以綜合所得稅一定的稅率爲標準,進行排富,多數委員均以20%爲基準,預計在27日進行闖關。(本報資料照)
藍白立委提案修《老人福利法》,由中央補助65歲以上長者保費,並以綜合所得稅一定的稅率爲標準,進行排富,多數委員均以20%爲基準,預計在27日進行闖關。醫界、社福團體都表示反對,醫界認爲,健保精神是「有錢的幫助沒錢的,少用的幫助多用的」,而長者是用健保最多的族羣。臺灣社會福利總盟日前也發出聲明,批評違反量能負擔的公平性原則,修法只是將地方政府競相加碼的政治支票,轉嫁到中央。
臺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表示,人口老化趨勢下,65歲以上的長者不斷增加,一旦修法免繳保費,未來10年內,免繳費者將從400多萬人增至600~700萬人,健保的錢要從哪裡來?目前20歲以下的子女,健保費由父母承擔,若65歲以上免繳費,形同只剩20~64歲的工作人口支應,要如何承擔健保財務壓力?
洪子仁認爲,健保的精神應是「有錢的幫助沒錢的,少用的幫助多用的」,長者屬於用健保最多的族羣,不宜再補助健保費。臺灣的健保制度是全球的典範,但它也面臨前所未有的財務挑戰。每位民衆都應意識到,健保不是無限的資源,合理使用、共同承擔,纔是維護這套制度的關鍵。
臺灣社會福利總盟日前也提出聲明,全面補助所得稅未達20%級距老人健保費完全不合理,如修法通過,將有83%的老人,也就是362萬5210人都將獲得中央政府的健保費補助,不需再繳交保費,違反量能負擔的公平性原則。
總盟指出,所得稅的級距,是作爲累進課稅的稅率計算公式,無法反應該長者的真正所得和資產。舉例而言,人身保險和軍公、教、勞保給付或其他退休金形式的給付免納所得,還可減除各項免稅額、一般扣除額、特別扣除額,之後纔是淨所得,據此區分出納稅義務人屬於哪一個課稅級距。112年的所得淨額稅率爲0-56萬(5%)、56-126萬(12%)、126-252萬(20%)、252-472萬(30%)、472萬以上(40%)。因此,所得淨額126萬以內即可獲得補助,換算起來每月至少10.5萬,「每月淨所得10.5萬的老人需要補助健保費?」。
「修法只是爲了將地方政府競相加碼的政治支票,轉嫁到中央」。總盟表示,高齡社會的需求只增不減,如何將有限預算花在最需要的失智、失能、罕病、癌症及各項福利服務,纔是臺灣社會要一起討論的方向。社會福利的預算有限,挖350億補助不合理的長者保費,減損的將會是兒、少、婦、老、障的各項福利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