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扯!小貨車載鐵窗「比公車還寬」 塞滿車道嚇壞騎士

有小貨車行經在道路上時,其後鬥疑似「鐵窗」結構超車車體寬度,嚇得其他用路人紛紛閃避。(圖/翻攝自臉書爆廢公社)

便宜行事?有駕駛行經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與蓬萊路口,發現前方有輛小貨車「超載」,後鬥上的「鐵窗」結構,其寬度超出後斗的寬度,甚至還比前方的公車車體還寬,該小貨車行駛在路上,嚇得一旁的機車騎士們都紛紛遠離閃避,以免遭受魚池之殃;對此,網友也罵翻表示「好危險」、「這種置他人生命安全不顧的貨車,檢舉,不用懷疑」。

一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發文,並上傳1段影片,拍攝地點位於新北市五股區成泰路一段與蓬萊路口,有駕駛開車行經該路段時,發現前方1輛小貨車,其後鬥上載着2片堆疊疑似「鐵窗」結構,且「鐵窗」斜擺在小貨車上,前端靠在車頭上,尾端放在後鬥並超出後鬥,而寬度不僅超過小貨車後鬥寬度,甚至還比小貨車前方的公車車體寬度還要寬,雖然「鐵窗」四角有掛上黃色警示條,仍讓一旁的機車騎士閃得遠遠的。

影片在網上曝光,網友紛紛留言表示,「這種置他人生命安全不顧的貨車,檢舉,不用懷疑」、「這要快檢舉吧!超扯」、「好危險」、「檢舉他...」、「檢舉啊」。

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9條第3項,「裝載物必須在底板分配平均,不得前伸超過車頭以外,體積或長度非框式車廂所能容納者,伸後長度最多不得超過車輛全長百分之三十,並應在後端懸掛危險標識,日間用三角紅旗,夜間用紅燈或反光標識。廂式貨車裝載貨物不得超出車廂以外」;另外,第4項規定,「裝載貨物寬度不得超過車身」。

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第1項,「裝載整體物品有超重、超長、超寬、超高情形,而未隨車攜帶臨時通行證或未依規定路線、時間行駛」,將處駕駛人3千元以上至1萬八千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改正或禁止通行,記違規紀錄1次,另外,若至人受傷者,吊扣駕駛執照一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駕駛執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