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紀委監委公開曝光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1、潮州市交通運輸局原二級巡視員黃奕斌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安排他人支付問題。2013年至2023年,黃奕斌在擔任潮州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期間及退休後,收受民營企業主、公職人員所送禮金共計16.4萬元及茅臺酒等高檔禮品;安排他人爲其支付購買茶葉及健身私教課程費用共計57.54萬元。黃奕斌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並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潮州市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佘延民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出入私人會所問題。2013年至2023年,佘延民在擔任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潮州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期間,收受民營企業主、公職人員所送禮金共計3.2萬元及茅臺酒等高檔禮品;多次違規出入私人會所並接受安排的娛樂活動。佘延民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3、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原科員林桂違規收受禮金問題。2013年至2023年,林桂在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等單位任職期間及退休後,收受民營企業主所送禮金共計10.82萬元。林桂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並取消退休待遇,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四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萬元。(廣東省潮州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