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資糾紛!LINE羣組罵司機「豬哥」 旅行團女領隊慘了
臺北市一名旅行團王姓女領隊,因與遊覽車司機阿德(化名)有車資糾紛,竟在2千人的LINE羣組,以「豬哥」、「豬口水滴滴流」。(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臺北市一名旅行團王姓女領隊,因與遊覽車司機阿德(化名)有車資糾紛,竟在2千人的LINE羣組,以「豬哥」、「豬口水滴滴流」並指名道姓攻擊其工作態度及車內環境衛生,士林地院審理後依散佈誹謗文字罪,判處拘役50日,並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去年1月12日,臺北市一名旅行團王姓領隊,與營業大客車駕駛阿德,長期存在車資未結的爭議。兩人曾因此事有所嫌隙。當日,王女利用即時通訊軟體LINE,將「性騷擾我公司領隊」等誹謗文字,散佈至「靠北真相遊覽業」LINE羣組中,羣組成員超過2000人,且當時還附上阿德的照片及文字,指控對方「性騷擾」、「囂張自以爲是」、「車內衛生、服務及駕駛技術恐怖」、「厚臉皮」、「忘恩負義」、「豬哥」、「豬口水滴滴流」、「毛手毛腳」等文字,並藉此攻擊其工作態度及車內環境衛生。
法院認爲,王女散佈的文字與圖片,對阿德名譽及社會評價造成了嚴重損害,屬於足以毀損他人名譽的誹謗行爲。根據刑法第310條,散佈誹謗言論必須具備誹謗故意,且對方所指控的行爲,必須足以損害他人名譽。法院認定,王女明知這些言論可能對阿德造成負面影響,但依然在羣組內發佈,顯示其有明確的誹謗故意。
王女辯稱自己所言爲事實,並無誹謗之意,法院認爲這些指控仍屬過度誇張,並無公開利益可言,且基於過往的金錢糾紛,王女的動機並非單純反映事實,而是帶有強烈的報復心理。最後,法院裁定王女犯有加重誹謗罪,並依照刑法判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