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颱風襲臺盜取荖濃溪牀百年珍貴漂流櫸木 11山老鼠遭逮

漂流櫸木經林務局研判樹齡約於80年至100年,價值不斐。(高雄市警方提供/林雅惠傳真)

高雄六龜山老鼠趁凱米颱風襲臺,各單位忙於救災之際,於在荖濃溪河牀非法竊取近百年樹齡的漂流櫸木,六龜分局獲報後隨即展開偵辦,執行2波收網行動,查獲潘姓主嫌等11人,查扣作案工具挖土機及起獲遭竊貴重櫸木等贓證物,全案於10月9日依違反森林法、刑法竊盜等罪嫌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六龜分局表示,日前接獲民衆報案,在臺27線1K處通往農舍的道路遭怪手挖掘破壞,現場遺留300型CAT牌怪手1輛,員警察看現場路面殘留木屑及履帶痕跡,研判歹徒可能竊走河牀上經林業署註記之國有貴重漂流櫸木,遂通報林業署屏東分署六龜工作站森林保護員到場確認無誤後,即與保七總隊第八大隊成立專案小組主動展開調查。

警方追查後,發現以中年男子潘姓犯嫌爲首的犯罪集團,爲牟取不法利益鋌而走險,趁深夜時段許將怪手駛入荖濃溪河牀上竊取櫸木,以曳引車載運至鄰縣高樹鄉某農地深埋,嗣後等買主販售牟利,該漂流櫸木經林務局研判樹齡約於80年至100年,價值不斐。

全案於9月下旬蒐證完備,警方執行2波收網行動,分別於高雄市六龜、屏東縣高樹及臺中市沙鹿等地逮獲潘姓主嫌及相關共犯計有11人到案,並於農地內起獲埋藏遭竊貴重櫸木(長約11公尺、直徑約120公分、重達8.6公噸,市價約新臺幣400萬元)及作案工具挖土機等贓證物。

警方調查,潘姓主嫌爲六龜在地人,以打零工維生,曾於2018年相同犯行遭警方逮捕,這次被逮獲,他供稱缺錢才鋌而走險,全案於10月9日依違反森林法、刑法竊盜等罪嫌移送橋頭地方檢察署偵辦。

六龜分局呼籲,位處國有林區域之溪流、河川之漂流木(竹),依森林法規定漂流木屬於國有財產,政府未公告開放自由撿拾,擅自撿拾實屬違法;另撿拾公告允許之漂流木亦應注意撿拾之漂流木禁止裁切、禁止使用機具搬運,也禁止撿拾已註記有國有、公有、私有註記或烙印等記號之漂流木,違者將依森林法第50條及52條規定,處以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及鉅額罰金,請民衆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