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曦快評》別讓行人地獄更地獄
交通部長陳世凱12日接受媒體專訪表示,行人在斑馬線被撞傷或撞死是「國恥」,因此今年將啓動修法加嚴車輛不停讓行人的處罰。(陳君瑋攝)
去年全年有366名行人因交通事故死亡,交通部長說行人走在斑馬線上被撞死撞傷是國恥,交通部擬再度修法,未禮讓行人將重罰3.6萬,吊銷執照,4到5年不得考領駕照。
報告部長,有問題!
去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366位行人,都是走在斑馬線上遭撞死的嗎?可有視頻、照片或行車紀錄器等證據?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行人,有多少是在斑馬線上死亡的?又有多少是在斑馬線以外地點被撞死的?
因交通事故死亡的行人,肇事地點的可見度、燈光、時間、行人位置、行人服裝等,是否影響事故發生機率?事故地點,有無違停車輛、違規攤販、違規工地等,導致行人被迫違規走上快車道?
若因上述原因,導致交通事故,交通規畫與交安執法單位,能完全免責嗎?行人不走斑馬線,違規穿越道路,邊走邊接電話、戴耳機、滑手機、瀏覽iPad、成羣結隊、聊天說笑、故意慢行等行爲,不罰嗎?秒數不足,行人執意穿越斑馬線,或在斑馬線上違規闖紅燈,導致交通事故,只重罰車輛駕駛嗎?
交通部何不查閱日本、歐洲國家、新加坡、甚至香港的交通統計和違規罰鍰的數據,找出重罰和交通事故頻率的統計相關性,看看重罰是不是整頓交通的唯一法寶?看看臺灣真能借重罰祛除「行人地獄」的惡名嗎?
我們當然贊成車輛禮讓行人,但是,當禮讓行人,變成行人擁有「絕對優先的違規權利」時,再高的罰款,只會讓駕駛人和行人相互指責,讓民怨螺旋上升,讓行人地獄更地獄。
只有當駕駛人和行人相互禮讓,彼此「制衡」,彼此「約束」,讓遵守交通規則變成人們DNA的一部分時,才能去除行人地獄的惡名。秘訣還在於交安單位嚴格執法,不偏不倚,公正對待駕駛人和行人。
※以上言論不代表旺中媒體集團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