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智菡稱木可小物非政治獻金 四叉貓挖去年FB文:選戰經費自己募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戰狼小姐姐」立院民衆黨團主任陳智菡等人,被指控利用網紅帶貨手法,吸引選民捐贈政治獻金,再透過折扣碼從中抽傭分潤。陳智菡18日駁斥政治獻金跟木可競選小物完全不同;但網紅四叉貓挖出陳智菡去年12月的臉書貼文質疑,去年販售木可好物時,陳在臉書上寫着「KP選戰經費自己募」,怎麼隔了1年卻變成「一般民間公司的販售行爲」。

▲四叉貓挖出陳智菡去年12月的臉書文章並提出質疑。(圖/翻攝自Facebook/陳智菡Vicky)

外傳調查局發現民衆黨利用「網紅帶貨」銷售手法,藉由黨內高知名度人物吸引選民捐贈政治獻金,再用「折扣碼」發KP競選小物,進而從中抽傭分潤,陳智菡、民衆黨副秘書長許甫、民衆黨臺北市議員黃瀞瑩、民衆黨新聞部主任吳怡萱恐因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轉列被告。

陳智菡18日發聲澄清,強調「政治獻金歸政治獻金、木可小物歸木可小物」,競選期間推出的競選小物,有一部分是進入政治獻金,後期推出木可競選小物純粹是商業販售行爲,並非政治獻金;17日在調查局時,調查官詢問最後有無需要補充,她很明確表示,這個基本事實必須釐清,政治獻金跟木可競選小物是不一樣的概念,若不把這件事釐清,其實就是在入人於罪,而且是非常嚴重擾民的行爲。

▲外傳陳智菡(左)、許甫(右)恐因涉嫌違反《政治獻金法》轉列被告。(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不過,網紅四叉貓(本名劉宇席)18日在臉書發文,並貼出陳智菡去年12月2日的臉書文章質疑,陳智菡當時在臉書販售木可好物時,在臉書文章中寫着「KP選戰經費自己募」,留言區有粉絲詢問夫妻倆爲何一起露面,陳還回復「出來募款」,怎麼隔了1年之後,忽然就變成「一般民間公司的販售行爲」,甚至反過來質疑,把商業行爲講成政治獻金是偷換概念。

四叉貓表示,這些從頭到尾都是陳智菡自己寫的文章、留言,「這樣也要怪我們囉」、「我是建議智菡姐不要這麼急着解釋給大家聽,去講給法官聽就好,法官信不信比較重要,反正我是不信啦」。而對於四叉貓的質疑,陳智菡目前尚未做出相關回應。

陳智菡去年在臉書上販售 #木可好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