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地香江(603887.SH)董事王志遠收到上海證監局警示函

智通財經APP訊,城地香江(603887.SH)發佈公告,公司於2025年1月13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上海監管局(以下簡稱“上海證監局”)下發的《關於對王志遠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滬證監決[2025]1號)。

經查,王志遠於2019年8月至今任城地香江董事。2024年4月10日至2024年7月31日,王志遠的父親王某華存在買入城地香江股票後六個月內賣出、賣出後六個月內又買入的行爲。期間,買入城地香江股票28,100股,買入金額141,263元;賣出城地香江股票28,100股,賣出金額155,996元。

上述行爲構成《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短線交易行爲。爲維護市場秩序,規制違規交易行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二款的規定,上海證監局決定對王志遠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