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農商銀行一天領4張罰單被罰360萬,7名責任人被罰40.5萬

7月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四川監管局官網連發17份處罰公告,其中11份顯示,成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成都農商銀行”)及其三家支行因存在業務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等問題,於6月25日合計被罰款360萬元,7名相關責任人同一天合計被罰40.5萬元。

“川金監罰決字〔2024〕42號”處罰公告顯示,成都農商銀行因對公貸款審查不盡職、貸後管理不到位,固定資產項目和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審查嚴重失職,個人貸款管理不到位,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四川監管局於6月25日決定罰款250萬元。

同一天,因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成都農商銀行3家分支行合計被罰款110萬元。

“川金監罰決字〔2024〕34號”處罰公告顯示,因固定資產項目資本金審查失職,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成都農村商業銀行金泉支行被罰款40萬元。

“川金監罰決字〔2024〕36號”處罰公告顯示,因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審查失職,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成都農村商業銀行青白江支行被罰款40萬元。

“川金監罰決字〔2024〕41號”處罰公告顯示,因對公貸款貸後管理不到位,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成都農村商業銀行金堂支行被罰款30萬元。

此外,成都農商銀行7名相關責任人同一天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四川監管局決定罰款,罰款金額合計40.5萬元。

“川金監罰決字〔2024〕29號”處罰公告顯示,因對成都農商銀行金泉支行“固定資產項目資本金審查失職”的違法行爲負有直接管理責任,時任成都農村商業銀行金泉支行行長魏雄被警告並罰款6萬元。

“川金監罰決字〔2024〕30號”處罰公告顯示,因對成都農商銀行“固定資產項目和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審查失職”的違法行爲負有直接管理責任,時任成都農村商業銀行風險管理部副總經理王舒被警告並罰款6萬元。

“川金監罰決字〔2024〕31號”處罰公告顯示,因對成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公貸款貸後管理不到位”的違法行爲負有直接管理責任,時任成都農村商業銀行公司金融部副總經理盧明被警告並罰款5.5萬元。

“川金監罰決字〔2024〕33號”處罰公告顯示,因對成都農商銀行“個人貸款管理不到位”的違法行爲負有直接管理責任,時任成都農村商業銀行個人金融部副總經理陽曦被警告並罰款5.5萬元。

“川金監罰決字〔2024〕35號”處罰公告顯示,因對成都農商銀行金堂支行“對公貸款貸後管理不到位”的違法行爲負有直接管理責任,時任成都農村商業銀行金堂支行副行長鄭禮學被警告並罰款5.5萬元。

“川金監罰決字〔2024〕37號”處罰公告顯示,因對成都農商銀行“對公貸款審查不盡職”的違法行爲負有直接管理責任,時任成都農村商業銀行授信審批部總經理賀梅被警告並罰款6萬元。

“川金監罰決字〔2024〕40號”處罰公告顯示,因對成都農商銀行青白江支行“房地產開發項目資本金審查失職”的違法行爲負有直接管理責任,時任成都農村商業銀行青白江支行行長周德被警告並罰款6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