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加拿大護照「早已放棄」 應曉薇謝法官:讓我抱着媽媽睡覺
應曉薇。(中時資料照)
臺北市議員應曉薇被訴收賄,北院27日裁定1500萬元交保,檢方提抗告,高院認爲應曉薇除中華民國護照外,尚持有另一外國護照,原裁定漏未審酌此項事實,攸關是否逃亡,交保理由仍有未洽。北院法官許芳瑜更函詢,調查應曉薇去年1月到8月出國10次,並一一詢問出國目的,另外還有應曉薇2女兒在英國倫敦念碩士、大學,還有姊姊在加拿大多倫多,確認是否有逃亡海外的可能。
檢察官認爲,今年8月27日,應曉薇在臺中機場,有長期居住國外的資歷,而且偵查中,從未提到有第二本護照,交保後由助理王尊侃公開,證明應曉薇與其他證人已有明確的勾串事實,而且應曉薇仍是議員,對於公務員有監督之責,證人當中多人任職在北市府,相較於過去她將公務員叫來辦公室,足認有勾串滅證之虞,而陳重文一案,也是在審理中具保。
應曉薇表示,民國70多年移民加拿大,2010年當選議員,隔年2月10日放棄國籍,2022年5月10日由外交部認證文件有效。應當庭提出加拿大駐多倫多臺北經濟文化辦事處的認證,證明喪失國籍,當庭表示,願意交出護照、臺胞證,證明自己不會潛逃。
應曉薇強調王尊侃是早已不是男朋友,兩人是很好的朋友,王與她的哥哥、家人都很好,並向法院保證絕對不會私下見面、通電話,也絕對不會討論案情,並強調,已經多次跟檢察官說,沒有去桃園機場,反而是在臺中機場等了10到20分鐘,廉政官纔到場,自己絕對沒有逃亡事實。
應曉薇更強調,自己收入全靠議員收入,女兒在多倫多畢業後,現在到英國倫敦念碩士,而女兒也在英國念大學,每個月的5萬元生活費,則是生父、哥哥還有長輩照顧,自己絕對不會逃亡,反而要謝謝廉政署,早在8月底進行搜索,不然他原本安排9月4日要到英國,9月30日趕在議會開議前回國,如果在9月搜索,那到了機場,在女兒面前被捕「女兒不是要哭死」,另外還要謝謝法官讓她交保「讓我可以抱着媽媽睡覺」。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