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美化法源恐開天窗 基市府:已做萬全準備
位於基隆港西岸碼頭邊的關務大樓,將會展開建築立面的美化。(張志康攝)
基隆市政府積極推動城市美化政策,並於去年推動相關具有效期的自治條例修法,並獲議會通過。不過,因爲內政部對部分條文內容有意見,迄今該自治條例始終無法公告實施。眼見該條例即將於今年2月25日失效,將導致後續城市美化法源有空窗期,對此,市府表示已經做了萬全的準備。
基隆市政府去年開始推動城市美化相關政策,諸如信四路與義一路口的紅磚牆彩繪,就是在都發處積極推動下,透過立面安全提升及美化,讓市容得到改觀。
當然,相關的政策及補助都需要有法源,原本基隆市政府有《基隆市國門廣場周邊地區城市景觀自治條例》,在基隆市區周邊的都市美化,市府都可以透過該自治條例提供民衆相關補助與協助。但這部自治條例原本訂定有施行期間,到今年2月25日就會失效。
市府去年在議會提出了修正草案,將自治條例的名稱改爲《基隆市城市美化自治條例》,適用範圍也自國門廣場周邊,擴大到基隆市全境,獲議會通過。但因爲主管的內政部對於部分條文有意見,因此迄今都還沒有正式公告實施。
眼見自治條例落日在即,市府只得先針對現有的提出申請的6個城市美化補助案加速審查,希望在今年2月25日前,能夠先讓市區部分城市景觀展開改善的過程。這6個案子包括在基隆港西岸緊鄰碼頭,基隆關所屬的關務大樓、火車站南站前的3幢民宅、中正路建築師公會所在大樓的立面等。
究竟在自治條例落日前,是否能將修法後的新法公告實施?9日基隆市都發處長謝孝昆也與內政部進行協商,希望能夠在在施行期間到期前,公告實施新法。若實在無法趕在自治條例到期前公告實施,市府也不排除另提草案於3月議會定期會請議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