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未用過期蛋制液蛋 畜產會遭打臉
民衆黨立委張啓楷質疑,從冷凍液蛋的有效期限回推製造日期,發現不少進口殼蛋過期後才轉制加工爲液蛋。圖爲新北市衛生局前往蛋品加工廠稽查。(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中央畜產會日前否認將過期進口蛋製成冷凍液蛋,但立院調查小組召集人、民衆黨立委張啓楷10日出示多筆進口蛋櫃號,強調從冷凍液蛋的有效期限回推製造日期,確實發現不少進口殼蛋過期後才轉制加工爲液蛋,狠狠打臉畜產會。
張啓楷上月25日揭露中央畜產會的加工蛋疑有過期問題,畜產會隨即澄清「並無拿過期蛋加工之情事」。但張昨出示相關資料,以櫃號「MNBU0469096」爲例,該批殼蛋總計11萬2320顆,原本有效期限到去年8月23日,但加工爲冷凍液蛋後的有效期限,卻是今年8月29日。
張啓楷指出,冷凍液蛋有效期限是1年,回推加工爲液蛋的時間就是在去年8月29日,但殼蛋在8月23日就過期,「難道這不是殼蛋過期後再加工爲液蛋?」且該情況不僅限於1批,另有多批都出現相同問題。
張啓楷痛批,「無販賣過期液蛋」的說法,畜產會只要調整保存期限,就可以輕鬆解釋,難怪畜產會的冷凍液蛋保存期限會不斷增長,對於農業部與畜產會而言,或許「沒有過期蛋,只有保存期限不夠久的蛋」。
他強調,包括畜產會最初的標示與主管機關食藥署都寫明冷凍液蛋保存期限是1年,農業部去年9月巴西蛋事件爆發時,也是相同說法,但今年7月5日卻變成可達1年半,7月16日又延長成2年,難道是因爲知道進口雞蛋過期問題,所以提前鋪墊?
中央畜產會執行長程俊龍則說明,一個貨櫃中可能有數批雞蛋,貨櫃中有效期限標示爲最早到期的該批雞蛋,且提供給加工業者時業者也清楚殼蛋到期日,都在到期前完成加工,至於加工日期標示衛福部並未有建議或指示,食品有效期限是加工業者責任,業者標示後就要保證有效期限內的食品品質符合相關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