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電招商 投標上限每度2.49元

圖爲達德能源成功在德國設置離岸風力發電。(達德能源提供)

離岸風電最大商機爭逐起跑。經部公佈離岸風電第三階段區段開發遊戲規則,15GW容量10年內分兩階段招商,首階段釋出9GW,明年8月底收件競標,最晚10月放榜結果。

先前風電商抗議投標金額「天花板」,以臺電最近一年化石燃料平均發電成本(迴避成本),每度約2.18元訂定過低。這次公告經部順應業者民意,調高到2.49元,出價下限維持0元。

投標金額放大,有利開發商未來找企業賣綠電時談判籌碼增加,也就是可以賣到較好價格。經濟部解釋,是在考量綠能成本及民間綠電交易市場成熟,改以2019年第二階段潛力場址競標的廠商得標價去加權,修正爲2.49元,如此仍低於現行平均電價2.6元,沒有給太高。

依據《離岸風力發電區塊開發容量分配作業要點》,從2026年到2035年政府共釋出15GW容量,首階段9GW容量中,每案單一風場以500 MW爲上限,可彈性增加100 MW。9MW拆成3期,每期3GW,等於會有5到6個風場可競標。開發商有1年時間籌備風場環評作業,明年8月底投件競標。官方審查比價,預計9月到10月公佈得標者,業者簽完行政契約可着手建置。

就在政府公佈離岸風電第三階段遊戲規則之際,漁民權益暨環境永續中心主任鍾瀚樞表示,離岸風電場址規畫應依《海岸管理法》,將近岸海域至距岸8海浬畫爲高敏感核心區,否則將壓縮未來推動海洋保育永續的空間,至於2022年釋出的3GW容量,應優先開發第二階段潛力場址未獲得分配容量的風場。

彰化環保聯盟總幹事施月英表示,本次三階草案允許航道內申設風機,這讓海豚活動空間限縮在潮間帶,能源局應落實環評,反對航道內風場開發,海保署應盡重畫彰化海域白海豚棲息地。

雲縣漁民,近沿海作業漁船協進會理事長李平順不滿表示,基隆外海「北方三島」已被畫爲離岸風機禁建區,西半部沿海同樣有豐富漁產,但命運不同,沿海幾乎沒被畫爲禁建區,要求西海岸包括澎湖周邊8海浬內、水深30公尺內區域都應畫入高敏感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