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電樁不夠用 桃園、臺中拚增設
電動車近年數量攀升,但包括桃園市、臺中市在內公有停車場充電樁明顯不足,被詬病「患寡也患不均」。桃園市充電樁數曾在六都墊底,桃市府今年急追,預計年底前將設置達854支、佔公有車格4.4%,力拚充電樁格位佔比最高縣市;臺中市今年也目標增至793支,先達標中央2%規定。
交通部去年9月公告「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要求公有路外停車場充電停車位須達2%以上。據統計,桃園電動小客車登記數多達7789輛,但全市僅412座充電樁,佔公有車格約2%,仍有許多車主反映充電樁太少,找不到地方充電。
桃市交通局今年獲環境部、交通部共3.14億元補助,今年底前預計新設400支慢充樁、112支小快充樁和43支快充樁,汰舊換新後,全市充電樁總數將達854支。
議員陳睿生樂觀其成,但也點出民間快充站主要設在中山高、二高等要道,沿海充電地點較少,建議在臺61、66沿線合適處設充電樁,對來沿海觀光民衆較方便。
交通局停管科長巫秀堅說,市府預計11月15日前完成充電樁現勘和建置,明年初啓用,高需求地區如桃園區和中壢區,充電停車格佔比將從2%提升至6%,其他區域也從2%增至6%不等。
現行充電費率由業者自訂,未來收費標準需報交通局覈定,考量裝設、拉線路的成本,慢充車位收費1度不超過9元,快充不超過12元;桃市府正籤辦充電收費標準,預計明年初公告實施。
臺中市電動車登記數量2021年1566輛,去年底達到6681輛,成長速度驚人;中市府交通局出,臺中今年將增383支,加原有410支,可達到中央2%規定;不過依中市低碳條例規定,總數得達到10%,未來每年目標增加總停車格數1%,年增3、400支,預計2032年達標。
交通局指出,最快明年1月起,電動車停一般車格第1小時免費,第2小時以上依現場費率爲準。停充電車格第1小時收費20元、第2小時40元,充電費率也以現場爲準,但每度上限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