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箋新制 醫憂:剝奪民眾選藥權益

健保署預計明年四月起,牙醫診所牙醫師開立處方箋時,從商品名改爲成分名。對此,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周慶明表示,目前臨牀醫師向病人說明用藥時,常提到商品名,未來若改講成分名,這對醫師來說,有點困難,等於將現有習慣「打掉重練」。再者,此政策若全面實施,將大幅剝奪民衆選擇藥品的權益,有必要從長計議。

周慶明表示,藥品成分名較爲複雜,很難記住,除了升高醫病緊張態勢,也增加醫師解說時的困擾。再者,西醫診所釋出處方箋,讓患者自行到社區藥局領藥,藥師如更換藥品,患者不見得同意,爲了服用原廠藥物,患者可能轉至大醫院就醫,嚴重破壞分級醫療制度。

周慶明強調,如果處方箋藥品全面改列成分名,這將剝奪病人選擇藥品的權益,而服用多種藥物的慢性病患將直接受到衝擊。因此,健保署如有意將處方箋藥品改列成分名,全聯會將召開會議,討論因應對策。

牙醫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江錫仁強調,民衆用藥自我意識愈來愈高,例如,藥品改了包裝、外觀,患者就擔心這是否爲假藥。部分民衆對於用藥相當堅持,往往不願意換藥,如醫師所開立的藥品處於缺藥狀態,而社區藥局藥師協助換藥,如療效不佳,勢必引發抱怨,屆時責任應在醫師或藥師,這有必要先釐清。

「不是每個人都是藥師,商品名仍有其存在的優勢。」臺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說,處方箋藥品如果改採成分名,這必須從長計議,一方面兼顧民衆「知的權利」,而醫師、藥師應充分告知民衆,自己選擇該藥物的理由,才能建立互信基礎,不再增加衝突,影響三方關係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