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國勿帶電子煙、加熱煙返臺 基隆衛生局去年開罰350萬
基隆市衛生局指出,許多民衆出國攜帶電子煙及加熱式煙品入境違反煙害防制法,截至去年底累計裁罰66件,罰款達350萬元。圖爲查緝之加熱式煙品。(基隆市衛生局提供/徐佑升基隆傳真)★《中時新聞網》:吸菸有害健康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戒菸專線:0800-636363。
農曆春節爲旅遊旺季,基隆市衛生局指出,有許多民衆搭飛機或搭乘郵輪攜帶電子煙及加熱式煙品入境,或是以郵寄包裹、快遞寄送,都已違反煙害防制法。截至去年底,基市衛生局針對關務署移案民衆輸入加熱式煙品或電子煙之案件,已累計裁罰66件,罰款達350萬元,呼籲民衆勿攜電子煙及加熱式煙品入境,以免觸法。
衛生局指出,因我國全面禁止電子煙,並納管加熱式煙品,且目前尚未有審覈通過之加熱式煙品,因此所有電子煙及加熱式煙品在我國都不合法,任何人都不得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電子煙及加熱式煙品。
衛生局舉例,「小周」(化名)是經常出國工作的工程師,出國期間受好友請託代爲購買加熱式煙品,由於小周本人不抽菸,對於煙品的相關規定並不會很注意,因此他在回臺灣入境時被海關人員攔查後,才驚覺攜帶加熱式煙品回臺灣是違法的,海關將其移案給衛生局辦理,並依菸害防制法開罰5萬元。
基隆市衛生局指出,許多民衆出國攜帶電子煙及加熱式煙品入境違反煙害防制法,截至去年底累計裁罰66件,罰款達350萬元。圖爲銷燬違法煙品。(基隆市衛生局提供/徐佑升基隆傳真)
衛生局於表示,自2023年03月22日菸害防制修法上路至2024年底,基隆市衛生局已裁處66件「輸入(攜帶/包裹)加熱式煙品或電子煙入境」之案件,裁罰金額高達350萬元,違規件數大幅增加,僅次於第一名的違規吸菸者,後續海關仍持續查獲多起違規輸入該等貨物,並陸續移案至衛生局續辦。
基隆市衛生局指出,菸害防制法全面禁止類煙品(電子煙)或其組合元件及未經覈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之指定煙品(加熱式煙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包括「製造、輸入、廣告、販賣、展示、供應及使用」等行爲,皆違反煙害防制法第15條之規定,製造、輸入、廣告者最高得處5000萬元罰鍰;販賣/展示者最高得處100萬元罰鍰;供應者最高得處25萬元罰鍰;使用者最高得處1萬元罰鍰。
衛生局長張賢政提醒民衆,目前加熱式煙品皆未通過衛生福利部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而電子煙則完全不合法,不論是至國外工作或接下來的春節假期安排旅遊,切勿接受朋友請託購買加熱式煙品或電子煙,以免危害健康及荷包失血。
張賢政強調,電子煙多含尼古丁,甚至添加非法藥物而發生遺憾事件,傷身又無助於戒菸,但許多不肖業者,會透過新穎的包裝及造型誘使青少年購買使用,進而上癮及危害身體健康,請民衆遵守電子煙「三不政策」,不嘗試、不購買、不推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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