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與前女友口角 壓地連續指侵 爲這理由獲緩刑

高院刑事大樓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馮姓廚師與前女友在3年前口角爭執,他竟以手指性侵對方,甚至打傷她,臺灣高等法院考量馮男賠償被害人50萬元,並徵得她原諒,也同意法官給予馮男緩刑,依強制性交罪將馮男判處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接受15小時法治教育。可上訴。

2020年9月12日、13日馮男接連因被害女子的前男友問題持續爭吵,他在13日下午4點多,在租屋處內將她壓制於沙發上,強行拉扯她所着短褲及內褲至大腿處,過程遭她以一手拉褲頭及一手推開及腳踢方式抵抗。

馮男仍違反她意願,推倒欲起身之被害人及揮打巴掌,以手指插入她下體性侵,導致她受有右大腿前側抓痕約2公分及左面掌摑傷痕3條各約5至6公分之傷害,被害人驗傷並報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