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妹赴摩鐵陪酒 淫客見她吃藥「睡死」硬上!丈夫衝房間晚了
傳播妹赴摩鐵陪酒,淫客見她吃藥「睡死」硬上!丈夫衝房間晚了。(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男子阿龍(化名)去年7月凌晨入住新竹一間汽車旅館,找傳播公司安排傳播妹「坐檯陪酒」,傳播妹阿雅(化名)雖纔剛吃過安眠藥,但仍於凌晨4時應召陪酒,在藥物及酒精的催化下昏睡,阿龍見狀趁機對她性侵得逞,阿雅丈夫中午到房間查看發覺有異後報警處理;法官依犯乘機性交罪,判處阿龍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據判決書指出,阿龍(化名)去年6月3日凌晨1時25分許,入住汽車旅館後,以通訊軟體「微信」向傳播經紀人要求安排傳播小姐到場從事坐檯陪酒服務,傳播小姐阿雅(化名)當晚雖已服用安眠藥物,仍應召前往,並於同日凌晨4時許抵達房間,與阿龍一同飲酒,阿雅在安眠藥物及酒精交互作用下,隨即陷入沉睡昏迷之狀態,阿龍見狀乘機褪去阿雅全身衣物,對其性交得逞。阿雅的丈夫同日中午12時許,前往汽車旅館房間查看,發覺有異報警處理。
法官審酌阿龍爲滿足一己之私慾,竟利用阿雅服用安眠藥物及飲酒後陷入沉睡昏迷狀態不能抗拒之時乘機爲性交,顯不尊重他人之性自主決定權及身體控制權,所爲造成阿雅身心不可抹滅之傷痛,影響其人格發展及健全心理,亦破壞男女正常交往之常態及社會善良風氣,殊值譴責;考量其犯後終能坦承犯行,尚知悔悟,且與阿雅達成和解,阿雅亦表達不追究願意原諒之意,法官依犯乘機性交罪,判處阿龍有期徒刑1年10月,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應向公庫支付10萬元,以及提供90小時之義務勞務。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喝酒過量,有礙健康;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