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播妹跳槽!前東家嗆「還1個酒店小姐來」 經紀公司挖角衝突下場曝

高雄張姓男子經營的經紀公司,因旗下傳播妹遭另家經紀公司挖角,放話要求對方「還1個酒店小姐、不論相貌」,但對方不理睬,他聚衆痛毆郭姓男子。高雄地方法院依妨害秩序罪,判張男5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2023年1月初,張姓男子旗下的傳播妹有意跳槽到郭姓男子的公司,張男得後便透過酒店業者,傳話給郭男,要求「還1個酒店小姐、不論相貌」、「包個紅包,否則在高雄市相遇得到」,但郭不理睬,隔6小時後,張男便率人到高雄市三民區郭男住處埋伏。

張男見當郭現身,馬上找另名張姓男子和陳姓男子,持球棒衝上痛打郭男,致郭左膝受傷,張等人又對郭的轎車一陣砸車,前、後風玻璃和車窗、車燈和後視鏡全擊破。

警方據報,事後逮捕張男等3人到案,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張男3人坦承犯行,雙方也和解。法官認爲,張男等人是成年人,不思理性解決糾紛,反而以恐嚇行爲令人心生畏懼,又糾衆任意傷害人及毀損汽車,對張男依恐嚇罪判拘役20天,另依妨害秩序罪判5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另張姓、陳姓2男子也依妨害秩序罪各判刑4月,均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經紀公司不滿對手挖角,糾衆持球棒打人砸車。圖爲示意圖。記者林光/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