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林秉樞「病危裝葉克膜」 昔囚禁痛毆高嘉瑜犯13罪

曾因對前立委高嘉瑜施暴而被判刑入獄的林秉樞,近日卻傳出林因身體不適送醫,病情危急至需裝設葉克膜搶救。(報系資料照)

曾因對前立委高嘉瑜施暴而被判刑入獄的林秉樞,2023年10月起在臺北看守所服刑,高等法院裁定他應執行刑期2年9月。然而,近日卻傳出林因身體不適送醫,病情危急至需裝設葉克膜搶救。

據瞭解,林秉樞去年提抗告時曾自述罹患糖尿病等疾病,但此次病危是否與其舊疾惡化有關,尚無法確定。記者向臺北看守所求證,所方證實林秉樞12月18日因病戒護就醫,但對細節三緘其口。

林秉樞(46歲)因與高嘉瑜交往期間不滿對方與其他男性聯繫,心生忌妒,遂多次對高女施以暴力、恐嚇,甚至偷拍裸照威脅。2021年11月11日,林男約高嘉瑜至他長租的馥都飯店,因高女幫忙買藥未問清楚細節,竟怒摔她的包包到走廊,接着辱罵、命其下跪,還搶走手機檢查。發現高嘉瑜仍與前男友馬文鈺有聯絡後,情緒失控,不僅暴打高女,還強迫她裸體下跪,並拖行、拍攝裸照長達7小時。

林男更惡行不斷,強逼高嘉瑜寫下不實自白書,抹黑她挪用公帑,內容包括「我是高嘉瑜,我用納稅人的錢僱用馬文鈺,但他並未上班。」事後,林秉樞持有的裸照及錄音,更成爲他恐嚇高女的工具。

11月24日,林秉樞母親告別式上,他因不滿副總統賴清德未到場,情緒失控,再度對高嘉瑜動粗,揪髮逼跪。高女因長期隱忍導致案情延遲曝光,社會譁然。

經法院審理,林秉樞涉及傷害、恐嚇、妨害秘密、僞造文書等13項罪名,一審與二審均判罪刑分列,傷害罪判刑8月,其他12罪分別判刑3至6月不等,合併應執行刑期2年2月,得易科罰金78萬元。但檢方認定情節重大,裁定不準易科罰金,林男於2023年10月3日入監服刑。

高院進一步裁定,將傷害罪併入刑期,改判總執行刑期2年9月。林秉樞不服提抗告,最終遭最高法院駁回定讞。他原定服刑一半後、最快於2024年2月提出假釋申請,卻不料驚傳病危訊息。

據《知新聞》報導,林秉樞因身體不適,戒護就醫,他的病情嚴重到需裝葉克膜搶救。臺北看守所證實目前林秉樞仍在戒護下住院治療,病情不便透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