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高!明年中央統籌稅款分配 臺北市獲707億居冠

財政部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明細,114年度22個縣市合計總額4461.17億元,續寫新高。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根據財政部中央普通統籌分配稅款明細,114年度22個縣市合計總額4461.17億元。其中,臺北市衝上707.02億元,依舊居冠,並首度分配超過700億元,新北市分到550.61億元居次,合計六都通知分配金額2907.44億元,佔65.2%。其餘16縣市分到1553.73億元,佔約34.8%。

依財政部公佈的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分配各地方政府明細,113年通知分配金額爲3811.72億元,明年度4461.17億元,續創新高,也增加約649.45億元。

各縣市分配情況,臺北市707.02億元、新北市550.61億元、高雄市507.41億元、臺中市452.44億元、桃園市362.75億元、臺南市327.21億元。其餘縣市超過百億的有彰化縣151.99億元、雲林縣110.32億元、屏東縣124.82億元。

中央對地方財政支援,包括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一般性補助款及專案性補助款;其中,中央統籌分配稅款由財政部按分配公式計算,並經地方政府確認後分配;一般性及專案性補助款,由主計總處設算分配,以達調劑盈虛效果。

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中央將營業稅(扣除統一發票給獎)的40%;所得稅及貨物稅的10%,以及土增稅在縣市收入的20%,納入普通統籌分配稅款,再透過公式指標分配給地方政府。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中央按月平均撥付,除依公式分配外,若當年稅課收入執行良好,且超過預算數,可望加發,考量各縣市政府春節前資金調度,會在隔年農曆春前節撥付。

上會期立院財委會提出財劃法修正,財政部長莊翠雲先前也說,「致力水平分配」,儘量縮小歧見。與地方政府討論後有80多項指標。有共識部分包括包括人口、土地面積、營利事業營業額、農林漁牧人口、工業人口等。據瞭解,財政部預計9月4日再邀集地方政府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