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城時評】孩子捐10元被指摳門,愛心豈能分大小

據紅星新聞1月22日報道,山東濟寧的劉女士,偶然間在愛心捐贈羣裡看到了爲孤寡老人送溫暖的號召,頓時萌生讓孩子參與公益的想法,希望藉此培養孩子的愛心與社會責任感。劉女士與兩個孩子商量後,懂事的孩子們爽快地答應拿出自己平日裡辛苦積攢的零花錢來獻愛心。於是兩個孩子各自拿出10元,一共向公益組織負責人轉賬20元。沒想到,當劉女士滿心期待公益組織收下這份愛心時,等來的卻是一盆冷水,被公益組織負責人說成“摳門”,還表示以後10元不再收,並將孩子移出了公益羣。劉女士向有關部門投訴後,工作人員才向劉女士道歉。

10元錢雖然不算多,但是對於一個孩子來說,卻是一點一點攢下來的零花錢,每一分都飽含着心意,更是承載着一個愛心培養的初衷。正如網友所說:一張10元紙幣,承載着一個孩子純真的善意;一句“摳門”的評價,卻折射出某些公益組織扭曲的價值取向。公益組織負責人這種高高在上的態度,簡直是對公益精神的褻瀆,也就難免會引起如此大的波瀾。

捐贈不分多少,善舉不分先後。2020年起,中國職工發展基金會首次發起“一元捐、十元捐”公益募捐活動,搭建了職工奉獻愛心的公益平臺。積小善,成大愛。多年來,活動得到了數百萬愛心人士的踊躍響應。

根據相關政策,公益組織在接受捐贈時應遵循“一分也是愛”的原則,不能因金額小而拒絕捐贈。同時,公益組織應開具捐贈票據,保障捐贈人的權益。就常理來說,捐款屬於個人行爲,輪不到別人評頭論足。慈善不能“嫌貧愛富”,其價值不在於人們捐了多少錢,而在於其傳遞的正向價值觀。

慈善一頭連着人們內心的善良,另一頭則是貧困、疾病、災難等救助需求。這本是一條愛心涌動的渠道,但當前有一些缺乏資質和能力的“公益組織”趁機渾水摸魚。一方面,是公益組織自身的管理問題,包括工作人員自身應有的素質;另一方面,也暴露出了相關部門對公益組織監管存在的薄弱環節。

孩子捐款10元被指“摳門”事件雖小,但反映出的問題卻值得我們深思:愛心捐贈豈能分大小?

開屏新聞評論員 夏體雷

責任編輯 羅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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