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探漢光演習等機密 臺商父子、退役上兵淪共諜皆遭起訴

臺南高分檢針對黃姓臺商父子、戴姓退伍上兵涉及違反國安法等罪嫌偵結後分別提起公訴。(本報資料照片)

黃姓臺商父子遭大陸軍情人員吸收,涉嫌利誘空軍防空暨飛彈營蘇姓中尉排長等2人,取得2020年漢光演習等軍事機密文件;另名戴姓退伍上兵也被大陸吸收後,利誘2名現役士官收集軍事機密但未果,臺南高分檢偵查終結,將他們分別依涉犯國家安全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臺南高分檢指出,2015年4月間,黃姓商人前往大陸福建省廈門市經商,結識福建省臺灣事務辦公室官員;又於2019年間,結識廣東省廣州臺灣事務辦公室官員。對方利誘黃姓商人父子協助在臺收集國防應秘密文書,以及吸收現役軍人期發展組織等工作,並應允提供高額工作費。

黃姓父子即利誘、吸收時任空軍防空暨飛彈第501營營部、本部連上士車輛葉姓修護士、空軍防空暨飛彈第301營第2連三五快砲飛彈混合排葉姓中尉排長,先收取軍人身分證等個人資料,還要求籤立「效忠自願書」,再安排前往外國與大陸軍情人員會晤。

之後,葉、蘇2人共同收集8項關於2020年、2021年漢光演習等軍事機密文件,攜往大陸或以手機通訊軟體傳送圖片影像給大陸人員,藉此黃姓臺商獲爲45萬6000元、其子獲126萬元、葉男獲21萬元、蘇男獲10萬元,但葉、蘇2人已自動繳回犯罪所得。

高分檢認爲,黃姓父子涉犯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葉、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陸海空軍刑法等罪嫌,一併提起公訴。

至於戴姓男子2011年自陸軍砲兵訓練指揮部暨飛彈砲兵學校上等兵退伍後,即赴大陸廣東省珠海市工作,並在珠海結識大陸軍情人員,遭吸收後從2021年7、8月間起,先後以通訊軟體聯系、約見砲訓部、陸軍航空特戰指揮部舊識楊姓、蔡姓資深士官,利誘、要求交付「漢光演習計劃」等8項機密資料,還許以按機密資料重要性高低,至少給予20萬元以上的報酬,但因2人未配合未能得逞。

高分檢認定,戴男也涉犯國安法、國家機密保護法、貪污治罪條例等罪,依法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