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P28/「淘汰」化石燃料不樂觀 延會能換氣候正義?
第28屆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8)超過表訂決議公告時間,結果尚未出爐,化石燃料淘汰與否是交鋒關鍵,環團、倡議團體也在場外疾呼,呼籲已開發國家帶頭擺脫化石燃料。圖/美聯社
第28屆聯合國氣候峰會(COP28)超過表訂決議公告時間,結果尚未出爐,化石燃料淘汰與否是交鋒關鍵。環團認爲,聯合國大會採「共識決」運作,不利小國發聲,是氣候不正義。持續守在COP28現場的倡議組織也對談判進度和方向十分憂心。
「淨零終點」的執行董事艾柏汝表示,今年是她參與COP會議八年來,討論「以再生能源取代化石燃料」最具規模的一次,在這「歷史性時刻」,她呼籲已開發國家帶頭擺脫化石燃料,「成立損失與損害基金無法解決所有問題;因爲用更多化石燃料,就會有更多損害發生。」
來自印度的「氣候行動網路(CAN)」成員辛格說,根據國際貨幣基金的報告,化石燃料產業獲得的補貼不斷增加、利潤也不斷增加,只有氣候調適資金的缺口還是一樣大。他說,富裕國家過去150年的碳排放,造成今天的氣候危機,「他們該做的不是指責印度在內的新興工業化國家未負起責任,而是應該優先且快速地採取行動。」
決議文中有關化石燃料的字眼一改再改,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秘書長楊順美認爲,在產油國作爲東道主、俄羅斯也公開反對的情況下,將「逐步淘汰(Phase-out)」寫入決議文越來越像不可能任務。
楊順美憂心地說,大多數國家都同意的事情,不該因爲一、兩國反對而破局,「如果聯合國運作機制(共識決)沒有改變,石油國家就會繼續掐住COP脖子,別說1.5°C,連2°C都很難守住。」
根據國際永續發展研究會(IISD)COP的會議記錄,小島國家的談判代表日前生氣地表示:「我們來這裡不是爲了簽下自己的死刑令。」楊順美認爲,協議草案沒有顧及對小島國家的氣候影響,各國傾向加強碳捕捉儲存(CCS),來抵消化石燃料的傷害,但相關技術尚不成熟,「到時候各國評估成本過高不願意做,就是兩頭空。」
清大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範建得認爲,本屆峰會在損失與損害基金、提升再生能源、消除甲烷排放及納管非二氧化碳之溫室氣體仍有成果。「淘汰」可能無法如各界所願在決議文中出現,但可能以「基於科學,以有序和公平的方式減少化石燃料的消費及生產」等字眼替代。
範建得認爲,淘汰化石燃料能否成功,某種程度也取決於消費者的意願。如果民衆願意奉行低碳住商交通理念、支持政府停止化石燃料補貼並支付較高的能源費用,「汰除化石燃料」自然能水到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