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兩岸團隊遊 平潭發佈推進兩岸客運直航航線復航等7措施

爲促進兩岸團隊遊,平潭17日晚間發佈推進兩岸客運直航航線復航等7措施。(朱紹聖攝)

大陸平潭實驗區旅遊與文化體育局發佈17日晚間發佈《關於促進兩岸團隊遊的七條措施》,要進一步深化嵐臺旅遊交流合作、促進兩岸團隊遊。具體內容包含鼓勵旅行社組織區外遊客赴臺旅遊、鼓勵組織臺灣遊客來平潭旅遊、鼓勵支持臺灣綜合旅行業在平潭設立旅行社、推動兩岸客運直航航線復航等7點,《措施》從發佈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

具體7點內容如下。第一點是鼓勵組織區外遊客赴臺旅遊。對旅行社組織區外遊客赴臺灣旅遊,在平潭住宿1晚(含)以上,給予旅行社每人次120元(人民幣,下同)獎勵,並免國有景區首道門票。

第二是鼓勵組織臺灣遊客入境旅遊。對旅行社組織臺灣遊客來平潭旅遊,在平潭住宿2晚(含)以上,且年臺灣遊客人數達到500人次(含)至1000人次、1000人次(含)以上的,按年度分別給予旅行社每人次250元、300元獎勵;第三是鼓勵組織臺灣青少年研學旅遊。旅行社組織臺灣青少年來平潭研學旅遊,在平潭住宿2晚(含)以上的,在第二條的基礎上,再給予每人次200元獎勵。

第四是推動兩岸客運直航航線復航。當兩岸直航航線復航後,對旅行社組織團隊遊並已訂購「海峽號」等客船船票,因自然因素(如暴雨、大浪、颱風等)停航改由其他交通方式赴臺灣或來平潭的,給予旅行社單航程每人次300元補貼。

第五是鼓勵臺灣導遊在平潭執業。臺灣導遊經採信並培訓考覈合格後可在平潭執業,當年度帶團滿30天、45天、60天的,分別給予一次性2萬元、3萬元、5萬元獎勵。

第六點是針對平潭區內所有國有景區對臺胞免景區首道門票,同時鼓勵其他市場主體營運的旅遊景區參照執行。第七點鼓勵支持臺灣綜合旅行業在平潭設立旅行社,由金融機構出具保函後可免交旅行社品質保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