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輕軌未戴口罩 高雄市府開首張罰單3000元
搭乘大衆運輸系統要戴口罩,但高雄市仍有民衆未加理會,高市府衛生局疾管處23日稽查輕軌開出首張罰單,裁罰3000元。(高巿府捷運局提供)
武漢肺炎疫情增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三令五申要求搭乘大衆運輸系統要戴口罩,但是高雄市仍有民衆未加理會,高市府衛生局疾管處23日稽查輕軌開出首張罰單,裁罰3000元。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疾病管制處長何惠彬今天指出,衛生、捷運局及捷運警察於23、24日兩天下午啓動假日稽查專案,無預警方式兵分4路於輕軌凱旋公園站等稽查,兩天稽查結果發現一民衆無特殊原因未佩戴口罩,於是依照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第1項第3款規定,處新臺幣3000元。
疾管處接連兩天在輕軌凱旋公園站、籬子內站、鼓山站與駁二站等沿線,以及輕軌車廂內現場稽覈民衆搭乘輕軌佩戴口罩的情形,防疫團隊稽查搭乘乘客共2135 人,稽覈結果有一民衆無特殊原因未佩戴口罩並逕予裁罰。
衛生局指出,因應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高雄市自去年9月24日公告民衆出入醫療照護場所、大衆交通運輸工具及場站,如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且會密切接觸不特定對象,於場域內務必全程佩戴口罩,若未正確佩戴口罩且經查獲或舉報屬實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等規定裁處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
再者,中央疫情中心也在去年12月1日公告民衆進入八大類場域應戴口罩等規定。
高雄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籲市民盡一己之力,共同營造安全、健康生活環境對抗武漢肺炎,並呼籲民衆勿鬆懈防疫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