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電梯遇到短裙女同事!男手機伸裙底「喀擦」秒噴6萬

一名男子今年間在公司電梯偷拍女員工,遭到移送法辦。(示意圖/Shutterstock)

嘉義一名趙姓男子爲某間購物商場的員工,今年1月某日晚間搭乘員工電梯時,持手機偷拍同電梯的女同事裙底風光,慘被抓包。嘉義地院審結,依犯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趙姓男子爲某購物商場的員工,今年1月23日晚間9時許,在商場的員工電梯裡巧遇女同事A,趙男見A女背對自己,便持手機開啓錄影功能,彎腰後將手機伸到A女裙底拍攝裙底風光,因A女察覺異樣後報警處理。

嘉義地院審理時,趙男認罪,法官指出,趙男爲了滿足偷窺慾望,無視法律對他人隱私權的保護,無故拍攝A女的裙底,已經嚴重侵害A女的個人隱私,導致A女身心受創,實在不該;考量趙男至今未取得被害人的諒解,兼衡其大學畢業的智識程度,現無業,家庭經濟狀況小康等生活狀況,依犯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