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房不溯既往限申貸戶 業者批無辜民衆、建商成炮灰

中華民國不動產協進會理事長張麗莉指出,央行祭出的三大鬆綁措施中,列入「自然人已簽訂購屋合約,『即將申辦貸款時』不適用」,建議應修正爲「自然人已簽訂購屋合約,並完成實價登錄者不適用」。(王莫昀攝)

王莫昀/臺北報導

第7波信用管制,央行雖於日前提出三大鬆綁措施,其中一項提及已簽約即將申辦貸款者可排除,外界以爲不溯既往,但業者指出,這裡是指近期將交屋申辦房貸者,並未擴及9月20日前已簽約戶,這意味這波管制仍將衝擊預售巿場已簽約但尚在興建中的個案,買方未來交屋時,發現房貸條件改變,籌不出貸款成數差額,不是解約,就是由建商就差額給予分期貸款,民衆與建商都受害。

「我們是建設公司,又不是開銀行的!」一建商大老表示,許多建設公司本本分分經營,卻因這項政策無辜遭殃,預期客戶解約潮間,引將掀起一波資金不足的小建商關戶倒閉潮。

中華民國不動產協進會理事長張麗莉指出,央行祭出的三大鬆綁措施中,列入「自然人已簽訂購屋合約,『即將申辦貸款時』不適用」,建議應修正爲「自然人已簽訂購屋合約,並完成實價登錄者不適用」。她強調,「不溯及既往」是政府施政基本準則,否則將失信於民。

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秘書長於俊明也認爲,自然人已簽訂購屋合約,在第7波管制以後辦理房貸時,仍要符合繼承或換屋的情形,纔可以排除,公會擔心的交易糾紛仍然存在,建議在9月20日前已簽訂的購屋合約應不溯既往。

高力國際業主代表服務部董事黃舒衛表示,溯及既往,對購屋人來說,首先要注意的是,在過去1、2年買房,因房價上漲下,已超過豪宅標準,貸款成數降至3成,另還要面對申請房貸時,銀行放貸趨於保守影響估值,能貸下的來錢會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