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公車遭他側身緊貼還伸鹹豬手 女高中生求助司機逮癡漢

莊姓男子去年11月6日晚間搭乘臺南公車時,看到1名身着制服的女高中生,故意往她方向擠,女高中生朝另側窗戶閃避,莊左側身體仍緊貼其右側身體,並以手碰觸其大腿,嚇的她以LINE向父親求救,父親叫她向公車司機反應後報警處理。法官認他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處7月。

公車司機協助報警處理,莊於準備程序及審理程序時均坦承不諱,與女高中生、父親及司機於警詢證述情節相符,且有父親手機內line羣組對話紀錄截圖照片、公車監視錄影畫面截圖照片佐證,事證明確。

臺南地院認爲,莊明知女高中生未成年,身心尚在發育中,竟爲滿足其個人私慾,而違反意願對其爲猥褻行爲,影響她人格及心理健全發展,所爲應予非難。惟念及莊已與女高中生及家長達成調解,足見他已積極彌補因自身犯行所造成損害,且於犯後坦認犯行,態度尚佳,兼衡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等一切情狀,認他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處7月。

同時,莊因一時短於思慮觸犯刑章,於審理時已坦認全部犯行,且已與女高中生及家長達成調解,且表明原諒被告等情,堪認態度尚佳,認經此偵審程序並刑宣告後,當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緩刑2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臺南地院念及莊男已與女高中生及家長達成調解,且於犯後坦認犯行,態度尚佳,認他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處7月,緩刑2年。圖/聯合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