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立光「內鬼工程師」竊機密 下場超慘!公司用1招通殺

大立光董事長林恩平。(圖/中央社)

全球手機鏡頭霸主大立光控告先進光侵權一案,經過十年纏訟終於落幕,法院曾判先進光需賠償15.22億,但審理期間,兩家公司達成和解,大立光以部分現金及股票的方式入主先進光,隨着官司落幕,當年內鬼工程師竊機密的手法也跟着曝光。

鏡週刊報導,早在2012年大立光發現,先進光申請的「點膠針頭結構」和「遮光片送料機構」兩大專利圖面竟與大立光的設計雷同,且專利發明人4名先進光工程師與時任副總羅章浚都待過大立光。

經過一番蒐證後,大立光控告先進光侵害營業秘密,提起民、刑事訴訟,民事部分,二審智財法院重判先進光須賠償大立光15.22億,創下智財案史上最高賠償金額,但後來雙方和解,大立光入主先進光成爲最大股東。

刑事部分,竊密的4名工程師及羅章浚遭判6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並處先進光罰金60萬,但智財法院日前最終判決,涉案的5人遭判6個月徒刑,給予緩刑2年確定。

2010年時任先進光副總羅章浚得知鄒姓、謝姓、翁姓3名工程師想離職,由於他們皆具有先進光急需的自動化設備開發經驗,因此將三人挖角至先進光,到職後又找了朱姓工程師前來幫忙。

沒想到他們將在大立光任職時,取得並擅自存取的3D圖檔電磁紀錄,帶到先進光在短期間內協助先進光申請兩大專利,引起大立光的注意,最終東窗事發,竊機密後還申請專利的舉動也讓他們遭業界封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