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航母之父」受賄2.6億元 遭判刑13年

大陸「航母之父」胡問鳴因受賄約新臺幣2.6億元遭判刑13年。(圖/截自央視新聞)

曾有「中國航母之父」之稱的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前黨組書記、董事長鬍問鳴26日在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被依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3年、罰款人民幣500萬元。他被控在20年職務期間,受賄近人民幣6,000萬元(約合新臺幣2.6億元)。

胡問鳴是大陸國防科工領域的重要領導,曾任大陸首艘國產航母山東號的研製總指揮,也曾重點參與大陸首艘航母遼寧艦列裝工程、殲十、國產大飛機C919等。2020年5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落馬,由於身分敏感,當時曾引發大陸輿論擔憂他可能外泄國家機密。不過上海中院此次開庭審理,並未提及泄密問題。

新華社報導,胡問鳴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500萬元;以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並處罰金500萬元。

據報導,經法院審理查明,2001年至2020年間,胡問鳴利用擔任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副總、中國船舶工業集團董座等多項職務之便,爲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業務合作、資產收購、幹部提拔和吸存攬儲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共計人民幣5,986萬多元,其中995萬元未實際取得。

他又在擔任中船工業黨組書記、董座期間,接受他人請託並收受賄賂,在該集團下屬公司資產重組過程中,故意違背國有資產經營管理職責,違規對民營船廠資產進行收購,造成特別重大損失。

現年66歲的胡問鳴於2020年5月被查落馬,2021年1月被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指控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政績觀扭曲、搞權色與錢色交易等,且在中共十八大後不收手,遭開除黨籍,並由最高檢作出逮捕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