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與阿富汗塔利班政府 簽署石油開採合同
大陸與阿富汗塔利班政府5日簽署石油開採合同。(示意圖\中新社)
香港《星島日報》引述美國彭博社消息,爲了尋求增加收入,阿富汗塔利班政府週四(1月5日)與大陸簽署石油開採合同,在阿富汗北部阿姆河盆地合作開採石油。
報導稱,這份塔利班政府與新疆中亞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的協議在阿富汗首都喀布爾簽署,大陸駐阿富汗大使王愚和塔利班政府經濟事務副總理巴拉達爾(Mullah Abdul Ghani Baradar)在場見證。巴拉達爾在簽字儀式上稱,該協議將「強化阿富汗的經濟並提高其石油獨立性。」
報導稱,阿富汗礦產和石油部發言人庫朗姆(Omid Khurram)說,依據這項爲期25年的合約,這家大陸公司每年將投資最多1.5億美元,三年後將增至每年5.4億美元。庫朗姆說,塔利班政府將獲得15%的特許權使用費,日石油開採量將起步於1000噸,後逐步增至20000噸。石油將從北部的薩爾普勒、朱茲詹和法里亞布三省4500平方公里的區域內開採。該盆地的石油儲量估計超過8000萬桶。
報導稱,在美軍去年8月撤軍、塔利班政府掌權後,原來佔阿富汗國內生產總值40%的國際援助幾乎凍結。隨後,塔利班政府就一直努力邀請國際公司投資阿富汗的自然資源,包括銅和鋰礦,爲阿富汗的發展項目籌集資金,來拯救幾乎崩潰的經濟。
雖然沒有國家正式承認塔利班政府,但大陸、俄羅斯等多國一直和塔利班保持着密切的政治和經濟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