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前首相納吉獲有條件特赦「刑期減半」 女兒:堅信父親無罪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中)獲有條件特赦,刑期減半,但他的女兒諾麗雅娜透過社羣平臺發文,對父親未獲全面特赦表示失望,並堅信納吉是清白的。 路透社
馬來西亞前首相納吉今天獲有條件特赦,刑期減半,但他的女兒諾麗雅娜透過社羣平臺發文,對父親未獲全面特赦表示失望,並堅信納吉是清白的。
特赦局今天宣佈納吉(Najib Razak)獲有條件特赦,刑期從有期徒刑12年減少爲6年,可望在2028年8月23日出獄,特赦局也決定調降納吉罰款額度,從馬幣2億1000萬令吉減少爲5000萬令吉(約新臺幣3.3億元)。但納吉如未繳交罰款,刑度將會增加1年到2029年8月23日。
諾麗雅娜(Nooryana Najwa)今天在社羣平臺IG迴應表示,家人雖對特赦委員會裁定減半納吉刑期表示感激,但仍對未獲全面特赦與立即釋放感到失望。
不過,她說,父親與家人立場仍堅定不移,並堅信父親的清白。
現任首相安華(Anwar Ibrahim)今天下午稍早說,這是特赦局與國家元首的決定,特赦局今年1月29日開會,由任期甫屆滿的國家元首阿布都拉(Al-SultanAbdullah)主持。
納吉因從主權財富基金一馬發展公司(1MDB)旗下SRC國際公司轉出4200萬令吉(約新臺幣2.8億元)到個人戶頭,於2020年7月遭判刑事背信、濫權和洗錢罪名成立。2022年8月,最高法院仍維持12年徒刑判決,納吉隨即被移往監獄。納吉如今雖獲有條件赦免,仍有其他案件纏身。
納吉去年8月23日透過臉書貼文傾訴心情指出,入獄屆滿週年,但「仍被困在鐵窗後,睡在冰冷的水泥地」,認爲自己持續遭迫害。
馬來西亞聯邦憲法規定,國家元首有權對法院判決罪行以及在聯邦直轄區犯下的罪行,給予赦免、緩刑或減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