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假扮小鮮肉網戀19歲少女 曝光後還要求分手砲3次
▲大叔假扮小鮮肉跟女網友交往,事情曝光還要求分手砲。(圖/達志影像/示意圖)
臺北一名40歲的林姓男子假借弟弟的身分,和19歲的女網友小君(化名)交往,並取得對方的不雅照,但因爲對方得知交往的其實是一個大叔後想要分手,他便順勢說只要來個3次「分手砲」就和平分手,但後來又反悔說如果不繼續發生關係就要散佈私密找和性愛影片,後被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判3個月徒刑。
根據判決書,小君在去年5月因爲網路遊戲認識了林男,並在交往1個月的期間內,傳了6張胸部、下體的照片給對方,直到後來見面才知道自己交往的根本就是一個大叔,但想要分手又怕林男散佈私密照,便約定以3次性行爲的代價來「和平」結束這段戀情。
雖然小君乖乖地完成了3次的約定,但還是被威脅如果不繼續跟林男嘿咻,就要在網路上散佈私密照及分手砲的實況影片,因此向警方報案,最後臺北地檢署依恐嚇危害安全罪將林男起訴,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臺北地院審理後認爲,林男原本表示要用2萬元與小君和解,但最後只付了1萬元,並沒有想要修補被害人損害的誠意,但他也是因爲感情,一時衝動才犯案,1日輕判他3個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