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認識10歲的她…等3年展開「叔姪戀」 西門町「摸摸」代價曝光
▲一位國中畢業的少女愛上大38歲的大叔。示意圖非當事人。(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一位國中畢業少女愛上大她38歲的大叔,2人交往後多次在住處、旅館等發生親密行爲,少女家屬獲知後提告,法官判刑大叔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
根據《聯合報》報導,現年57歲的周姓男子。其實早在8年前就認識當時念國小、年僅10歲的少女,少女念國中後,2人常常透過手機聊天,3年前少女國中畢業的暑假,2人更進一步交往展開「叔姪戀」。
交往期間,大叔多次找少女到永和住處、西門町旅館擁吻、撫摸身體等親密舉動,少女因常蹺課被高中老師追問,才得知少女在校外跟年長38歲的大叔交往,轉告家長後,少女家長報警提告。
大叔到案後坦承交往,但並未違反少女意願,由於大叔至今仍未跟少女家屬達成和解,新北地院法官判處5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5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