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分局員警夥同越籍小三包庇色情博弈 北檢聲押禁見

臺北市警大同分局警備隊員警李權桂被控利用職權查詢賭客個資,再泄漏給經營養生館及網路博奕的越南籍小三女友吳喬莉,警方自檢搜索約談李權桂等10餘人到案,臺北地檢署復訊後綜合事證研判,李權桂、吳喬莉有串滅證之虞,依公務員包庇賭博及媒介色情、貪污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據瞭解,李權桂長年與吳喬莉不當交往,吳女在萬華經營養生館,同時也經營網路賭博,供海內外越南籍人士下注簽賭,另對越籍人士放高利貸借款,若債務人吐不出錢,李男則替吳女查詢債務人個資,再由吳女找同夥暴力討債,李男更長期充當該博弈集團「門神」,藉由公權力掩護不法。

調查顯示,該集團在李權桂掩護下規模升級,不過先前因同夥間因利益分配喬不攏,爆發金錢糾紛,去年內部人士向警方舉報,檢警介入共同偵辦。

警方昨天兵分多路前往臺北、新北、桃園等處搜索,查扣多張越籍人士證件、本票,約談10餘人釐清案情及金流,今天下午將李權桂及吳喬莉移送北檢覆訊,全案朝貪污罪偵辦。

刑法231條規定,意圖使男女與他人爲性交或猥褻之行爲,而引誘、容留或媒介以營利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10萬元以下罰金。以詐術犯之者,亦同。

公務員包庇他人犯前項之罪者,依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臺北市警大同分局警備隊員警李權桂遭聲押(中) 。記者房荷庭/攝影

臺北市警大同分局警備隊員警李權桂女友吳喬莉(左) 。記者房荷庭/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