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區今首發「往來港澳人才簽註」 6類人單次停留延30天

針對粵港澳大灣區內的「往來港澳人才簽註」20日首發,未來有助高端人才赴香港流動交流。(示意圖/shutterstock)

粵港澳大灣區內的大陸城市20日開始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註」政策,符合資格的6類人才,簽註核可後的單次停留可延長至30天。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當日出席廣州「第一屆粵港澳大灣區人才服務高品質發展大會」開幕致詞時表示,新措施將便利大灣區內的大陸人才南下香港,進行科研、文教、衛健、法律等交流訪問,港府也期望進一步推進大灣區內的人才流動互通。

據香港01報導,大陸出入境管理局2月9日宣佈,從20日起在粵港澳大灣區的大陸城市試點、實施「往來港澳人才簽註」政策,具體資格分爲6類,包括傑出、科研、文教、衛健、法律及其他人才。

其中,傑出人才可以申辦有效期5年的人才簽註;科研、文教、衛健人才可申辦有效期3年的人才簽註;法律與其他類人才可申辦有效期1年的人才簽註。持證人在簽註有效期內可多次往來香港或澳門,每次在港澳停留不超過30天,遠高於目前商務簽註的7日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