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疫苗要配貨?高雄診所疑擅立收費項目 衛生局說話了
衛生局強調,倘未進行看診,或要求民衆需先打帶狀皰疹疫苗才能打麻疹疫苗,又或是擅立收費項目,疑涉違反醫師法、醫療法規定,將醫療相關法規規定進行裁處。(紀爰攝)
高雄有民衆在社羣平臺Threads上表示,9日打電話去高雄市區某診所,詢問是否提供麻疹疫苗,對方回覆,要跟帶狀皰疹疫苗一起付費才能施打,讓民衆質疑診所做法是否妥當;高市衛生局表示,若診所藉由施打疫苗擅立收費項目恐涉嫌違法,將派員前往稽查瞭解。
該民衆發文表示「這年頭買包配貨不稀奇,連打疫苗也要配貨真是開眼界了」,並指出,9日打電話去高雄市區某診所,詢問有沒有提供麻疹疫苗,診所人員卻回覆說,要跟帶狀皰疹疫苗一起買才能施打,讓民衆聽到相當傻眼。
衛生局表示,有關麻疹疫苗注射,應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指引爲之,醫師應親自診療、問診,並評估民衆具施打麻疹疫苗條件得接種。
衛生局強調,倘未進行看診,或要求民衆需先打帶狀皰疹疫苗才能打麻疹疫苗,又或是擅立收費項目,疑涉違反醫師法第11條、第25條規定、醫療法第22條及第61條第2項規定,違反者將醫療相關法規規定進行裁處,本案也已派員進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