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臺灣成亞洲資產管理中心 央行喊支持:三大面向放寬

其一是放寬高資產銀行發行結構型金融債券銷售對象,其二是放寬銀行受理高資產客戶以外幣金融資產質借辦理外幣授信,其三是開放OSU對境外客戶辦理不限用途借貸款項業務。

立法院財委會24日將針對「政府推動臺灣成爲亞洲資產管理中心之具體作爲暨如何協助金融科技及新創產業籌資現況與未來發展」進行報告,邀請金管會、財政部、央行、國發會、經濟部及交通部出席。

央行報告表示,央行向來支持政府發展臺灣成爲資產管理中心政策,且亦積極配合推動,如近幾年配合金管會推行「財富管理新方案」,已鬆綁多項外匯業務法規,包括銀行得發行外幣結構型金融債券、槓桿交易商得提供外幣間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NDF)、外資得以持有之外幣爲擔保品向證券商辦理資金融通等。

央行強調,本次金管會規劃「打造臺灣成爲亞洲資產管理中心」策略,期能將國內資金留在臺灣,壯大臺灣金融市場人才、專業及競爭力,並引導海外資金投資臺灣,促進國內產業發展,央行表示支持,並將基於職掌,配合研議,共同致力推動臺灣財富管理業務之蓬勃發展。

對於涉及央行業務職掌者,央行說明,主要是資金進出及外匯商品部份,其中,涉及資產管理業務之資金進出目前已相當開放自由,目前我國外幣資金進出完全自由;至於涉及新臺幣兌換的資金進出,經常帳(商品及服務貿易)亦無任何限制,廠商可自由結購售;金融帳包括經濟部覈准的直接投資、國人透過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及投信投顧業等金融機構投資國外有價證券, 以及外資投資國內有價證券 , 亦完全自由 , 顯見涉及資產管理業務的資金進出,已相當開放自由。

對於未涉及新臺幣匯率的外匯商品,央行均持開放態度。央行表示,依據國際經驗,打造資產管理中心繫以美元、歐元及日圓等主要國家貨幣交易爲核心,有關未涉及新臺幣匯率外匯商品,央行向來秉持開放態度, 在金融穩定的前提下,持續開放各項外匯金融商品及服務, 並檢討修正外匯法規 , 提升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效率,支持金融創新,促進金融發展。

另,央行也強調,其他尚待研議或溝通之策略規劃議題,如對OBU辦理資產管理特區業務之規畫、開放銀行業、證券期貨業及保險業得向客戶提供更多元化的外匯金融商品及服務,及擴大OBU及OSU業務範圍等,央行亦將基於職掌,持續配合進行研議,共同致力發展臺灣成爲亞洲資產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