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操期貨基金8年海撈11億手法曝光 營業員等6人遭起訴
陳姓前期貨營業員2013年至去年起,夥同非法代操業者,以代操期貨、投資海外基金及透過國外交易平臺投資期貨名義,對外詐取資金,8年來吸取11億元,新北地檢署依銀行法等罪,起訴陳男等6人。(蔡雯如攝)
陳姓前期貨營業員2013年至去年起,夥同非法代操業者,以代操期貨、投資海外基金及透過國外交易平臺投資期貨名義,對外詐取資金,8年來吸取11億元,並將資金轉往境外銀行隱匿,新北地檢署依銀行法、詐欺、洗錢防制法、期貨交易法、僞造文書、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等罪,起訴陳男等6人。
檢警調查發現,陳男是羣益期貨公司前營業員,後來到康和期貨擔任業務襄理,目前是新加坡布萊克公司的登記負責人,他涉嫌與日盛期貨公司林姓營業員、新加坡布萊剋剋實際負責人陳女勾結,長年以代操期貨、投資海外基金及透過國外交易平臺投資期貨名義,欺騙投資人,並承諾期滿可贖回本金,對投資人謊稱將給付年利率10%至96%不等投資紅利。
陳男等人也欺騙投資人匯款至海外就可贖回投資本金,兩度誆騙投資人,2013年至去年間吸取11億餘元資金,爲了掩飾不法資金,陳男等人將資金放在布萊克威爾公司、亨達外匯公司等境外銀行帳戶,再用現金提領或多層轉匯支付給投資人,以此支付約定獲利或償還投資本金。
檢警去年陸續接獲被害人檢舉,新北地檢署檢肅黑金專組主任檢察官洪三峰、檢察官陳柏文今年10月間指揮台北市調處、臺北市刑大共同偵辦,聲請搜索令前往多個縣市搜索,查扣契約書、筆記本及電磁紀錄等資料,並聲扣陳女等人名下的銀行帳戶存款、有價證券及不動產,金額高達2880萬元。
檢方認爲,陳男涉犯銀行法、詐欺、洗錢防制法、期貨交易法等罪嫌疑重大,有相當理由及事實認爲有逃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及反覆實施詐欺犯罪之虞,因此聲押禁見獲准獲准,陳女則在監執行,其餘被告分別交保3萬元至15萬元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