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玩具槍赴鄭運鵬造勢場 24歲男稱「路邊撿的」不服盤查
江姓男子自稱該把玩具槍是路邊撿到的。(翻攝畫面/蔡明亙桃園傳真)
24歲江姓男子攜帶玩具槍參加造勢活動,不服盤查被警方逮捕送辦。(翻攝畫面/蔡明亙桃園傳真)
民進黨桃園市長候選人鄭運鵬10日晚間在觀音舉辦沿海3區聯合造勢晚會,警方發現一名24歲江姓男子站在場外圍觀形跡相當可疑,上前盤查過程中,江男不服盤查及管制,甚至持玩具槍指向員警,現場警力立即將其逮捕,後續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據悉,江男自稱玩具槍是「路邊撿到」纔會帶在身上。
大園警方指出,10日晚間觀音區新坡夜市的造勢活動場外,江男行跡可疑在外圍觀,負責場檢的警方上前盤查,豈料江男竟不服盤查與現場管制,與警方爆發口角,甚至掏出身上攜帶的玩具槍指向員警,便立即被制伏逮捕。
據瞭解,江男在現場說,他只是帶把玩具槍在身上,沒什麼大不了,認爲警方太過小題大作。至於爲何參加造勢活動要帶玩具槍,江男自稱是路邊撿到的,便隨身攜帶,警方依法將其帶回分局偵訊,後續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
警方表示,事發當時蔡英文總統與桃園市長鄭文燦皆尚未抵達活動現場。警方也說,一定尊重言論自由,積極保障人民集會遊行權利,但爲維護各項公益平衡,呼籲民衆應嚴守法令規定,尊重其他團體、居民與用路人權益,勿任意佔據馬路,影響交通秩序,共同維護社會秩序與交通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