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行李搭火車有尺寸、重量規定! 違規「一件加收一張票價」
有2名旅客26日攜帶6件大型行李上火車,被列車長請下車辦理託運,卻不願配合,雙方爆發口角衝突。臺鐵臺北站長黃榮華表示,旅客攜帶行李規定爲,每件物品長度不可超過150公分、總體積長度不可超過220公分,總重量不可超過40公斤,如不按照規定,列車長可按件覈收票價。
▲2名旅客違反規範攜帶6件大行李上車。(圖/取自《臺灣便當管理局-附屬鐵路部》粉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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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榮華指出,交通部在105年4月27日公告臺灣鐵路管理及旅客運送實施要點,其中110條規定上述規範。他解釋,有的旅客會帶很多件的小行李,但總長度並沒有超過220公分,所以還是要用220公分的總長度作爲標準較爲恰當。
如果車站長與乘客之間產生糾紛,應該如何處理?黃榮華表示,列車長會按照規定處理,如果旅客不接受,必要的時候會請路警協助處理,必要會中止履行契約。
針對隨身攜帶運送物品的規定中,有件數規範,黃榮華解釋,是爲了車廂的秩序與整個載重的動線問題,相信旅客稍微超過,列車長一般不會強制執行,但臺鐵官網有公告運送相關規定,「旅客不能說因爲不知道就超過規定」。
▲臺北車站站長黃榮華。(圖/記者胡順惠攝)
民衆違規的罰款金額怎麼算?黃榮華舉例,如果是臺北搭到花蓮,每一件就要給440元,兩件就要覈收兩張,是按件覈收的,多一件多加收一張的票價。另外,除了行李相關規範,民衆也常常將沒有拆卸的腳踏車帶上火車,這樣總長度就會超過,氣球也不能帶上車,寵物則是放在規定的標準尺寸寵物箱即可。
還有哪些特別的違規案例?黃榮華笑着分享,早期北迴線常有原住民將毒蛇放在袋子裡,帶上火車後便放在列車最後面,其他旅客看到袋子怎麼會不斷鼓起,請列車長來看,這才發現裡面裝的竟然是毒蛇,民衆千萬別帶上車,風險很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