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價上漲! 公平會引畜牧法替蛋商背書 藍委嘆「無法接受」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委李鎂27日赴立法院報告並答詢。(姚志平攝)
公平會主委李鎂引用畜產法27條,稱有特別規定可由協公會決議價格。(摘自立院直播)
近幾周爆出進口蛋爭議,消費者對本土蛋需求增加,臺北市蛋商公會24日宣佈,因買氣大漲,蛋價25日起將漲2元。對此,多名朝野立委今於經濟委員會上質疑,這類手法是否有聯合行爲?恐違反公平交易法。公平會主委李鎂會上則引用畜產法27條,稱有特別規定可由協公會決議價格,國民黨立委翁重鈞聽聞再回批,該法是爲了平穩物價,公平會的說法已曲解法條精神,他無法接受。
民進黨立委陳明文指出,臺北市蛋商公會透過媒體宣佈決議調漲蛋價,這樣有沒有違反公平交易法的問題?算不算聯合壟斷?國民黨立委楊瓊瓔也說,既然公平會有針對蛋商進行聯合稽查,爲何蛋價降不下來?無法阻斷不合理的哄擡、囤積以及漲價的事宜。
李鎂表示,臺北市蛋商公會是否有透過公文向會員告知漲價一事,要再進一步瞭解,而臺北市蛋商公會針對蛋價確有決議,但是根據畜牧法27條的特別規定,爲了穩定農產品價格,中央畜產會可以協調農民團體、農產品批發市場還有相關業者,來允許公會磋商、決議價格。
陳明文認爲,若透過媒體放話要漲價,就違反公平交易法,建議公平會要調查臺北市蛋商公會,應該好好處理。李鎂則迴應,會注意觀察蛋價有沒有聯合壟斷的情形。
翁重鈞則直言,畜牧法第27條是爲了穩定重要農畜產品價格,是要平穩價格,不能以此解釋蛋價可以由業者共同決議後宣佈,公平會把畜牧法27條的規定擴張的太嚴重,這樣的說法他不能接受。
翁重鈞說,所有農產品的價格應要兼顧消費者與農民立場,如何取得平衡點,不能一味說漲蛋價是畜牧法規定,其實是曲解畜牧法第27條的精神,因爲其是爲了平穩價格。
翁重鈞表示,如何保障蛋農權益很重要,但對消費者而言,能用穩定、合理的價格買蛋,就是公平會的職責,因此他無法接受公平會的看法,公平會是不是覺得立法委員素質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