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媽罹癌...如何避免前夫吞遺產?律師教「遺囑信託」解決:未成年子女的保障

遺囑可以避免繼承人的權益遭侵吞。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娜娜和前夫阿章離婚後,一人帶着女兒小美打拼,因爲投資眼光精準,賺了不少錢,小美也聽話懂事,看似一切美滿無慮。

沒想到,娜娜在健康檢查時卻發現罹患乳癌,雖然醫生表示手術治癒機會極高,但娜娜還是擔心如果發生意外,她留給小美的錢能不能照顧小美直到成年?會不會被前夫拿走?

娜娜確實不是杞人憂天,如果娜娜過世時,小美還未成年,小美的監護權會由爸爸阿章行使,而娜娜留給小美的遺產,也會由阿章來管理,阿章若打着照顧小美的名義花用了遺產,實務上也不容易去監督阿章有無違反小美的利益、甚至是中飽私囊的情況。

像娜娜這樣的狀況

1、娜娜可以先找好她信賴的親友(如小美的外公外婆)或銀行擔任受託人,並在遺囑中載明要將遺產信託給受託人。

2、同時指定受託人管理遺產的方式,例如每月固定支付小美3萬元的生活費,或是將房屋提供給小美居住。

3、等到信託期間屆滿(如小美成年或一定歲數),受託人再將剩餘的遺產全部給予小美。

4、因爲在信託期間,遺產是在受託人名下管理,尚未移轉到小美名下,阿章自然無從以父親的身份插手管理。

這樣既可以傳承財富,又可以確保遺產是花用在未成年子女身上,不會讓你不信任的前夫或前妻有機可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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