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水廢苗圃查獲279只保育龜 動保處依法扣留、追查飼主

稽查人員在池子發現一級保育類食蛇龜。(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當下在荒廢苗圃內找獲到食蛇龜。(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新北市動保處日前接獲民衆通報,淡水某荒廢苗圃內疑似非法飼養大量保育類野生動物,9月6日動保處聯合保七總隊進行查緝,現場發現一級保育類食蛇龜活體169只、屍體5只,柴棺龜活體98只、屍體5只,另有斑龜2只,合計279只龜類。由於現場髒亂且疑似長期無人照顧,部分龜類已死亡,動保處依法進行行政扣留,案件移交保七總隊追查非法飼養者。

動保員與保七總隊共同清點查獲龜數量。(新北市動保處提供)

該案件起於8月30日,民衆陳情發現該處飼養龜類已有3年之久,並因龜只出現屍體而懷疑爲保育類食蛇龜。動保處經查證後確認該區域飼養的龜類包括1級保育類食蛇龜與柴棺龜。爲保護這些瀕危物種,動保處與保七總隊聯合行動,並在現場架設縮時攝影機,試圖掌握非法飼養者的行蹤。

動保處表示,食蛇龜和柴棺龜皆爲臺灣原生保育類龜種,面臨棲地減少及非法捕捉的威脅,瀕臨絕種。食蛇龜偏好低海拔林地,柴棺龜則偏好緩慢水域,這些物種在野外非常珍貴,呼籲民衆切勿私自捕捉或飼養,以免觸法。

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保育類野生動物不得私自獵捕、買賣、持有或飼養,違者可處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最高150萬元罰金。動保處提醒市民,如發現非法飼養保育類動物的情況,可通報新北市動保處24小時通報專線,攜手保護臺灣珍貴的野生動物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