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產會再2敗 國民黨逆轉勝 中廣也勝訴

黨產會主委林峰正。記者杜建重/攝影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國民黨舊中央黨部借用、租用、承購不合法,追徵出售價額十一點三億元,國民黨提行政訴訟,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昨判決國民黨逆轉勝訴。另中國廣播公司被認定是國民黨附隨組織,遭追徵七十七億餘元,中廣昨也獲法院判決勝訴。兩案均可上訴。

對於更一審勝訴,國民黨表示,感謝臺北高等行政法院依法公正判決,從大孝大樓到中央黨部及中廣案,黨產會接連敗訴,一再證明黨產會透過司法追徵、濫訴的政治清算,毫無正當性。

黨產會表示,等收到兩案判決書後再對對外做出迴應。據瞭解,黨產會在研究判決書內容後,包括中廣案及舊中央黨部大樓案,都將提起上訴;大孝大樓案也將在近日內提出上訴。

國民黨一九六六年和財政部簽訂借用契約,將位於中山南路十一號的建物供辦公廳使用,一九九○年六月間承購不動產並取得所有權,之後拆除建築,一九九八年重新建造爲黨部大樓,並於二○○六年三月將土地及建物賣給財團法人張榮發基金會。

黨產會舉行聽證會後,二○一八年七月間認定舊中央黨部大樓是國民黨以違反政黨本質、悖於民主法治原則方式取得的財產,處分追徵十一點三億餘元,國民黨提起行政訴訟,一審敗訴,但經最高行政法院廢棄發回更審。

更一審認爲,依黨產條例規定及立法理由,不當財產範圍限於自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起,至黨產條例公佈日(二○一六年八月十日)仍存在的現有財產,及威權統治時期以無償或交易時顯不相當對價取得的財產。舊中央黨部大樓在黨產條例公佈施行時,已不是國民黨的財產,且國民黨承購不動產是依據財政部國有土地地價區段加成計算標準表、當時土地公告現值、臺北市稅捐稽徵機關查估等計算價額,沒有恣意壓低價格,無法認定是以顯不相當對價取得的財產。

更一審認爲,黨產會僅一再強調處分是基於充分調查,卻沒說明如何認定國民黨是以「顯不相當的對價」取得土地及建物,因而判決國民黨勝訴,撤銷追徵處分。

黨產會二○一九年九月廿四日作出行政處分,認定中廣公司爲國民黨附隨組織,並要求名下十三筆不動產移爲國有,再追徵已移轉或出售廿九筆土地共七十七億餘元價額。中廣提行政訴訟,北高行認爲,中廣二○○五年已脫離國民黨實質持有及控制,但黨產會處分卻以榮麗公司與好聽等四公司簽約時間點,核認中廣不是以相當對價轉讓,顯是基於錯誤事實而認定中廣爲國民黨附隨組織,處分不合法,判決撤銷處分,中廣勝訴。

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表示,黨產會錯誤認定中廣是國民黨附隨組織,感謝法官還原當初交易事實,本來就是從中時集團,而不是從國民黨買了中廣的經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