盪鞦韆27年沒換⋯北市國小遊具20%超過年限 挨批罔顧安全
臺市議員汪志冰2日在質詢指出,北市140所市立國小設置229座遊具,就有許多「未爆彈」,扣除可長期保存的鋼筋混凝土(RC)及金屬材質,已有46座超過使用年限10年,五分之一都超限,安全堪慮。
汪志冰指出,由於沒有法令限定遊具年限,教育局只能以審計保留官方財產的概念,設定遊具的使用年限爲10年,並由校方檢視是否堪用,維修並保留超限的遊具,北市的140所市立國小設有229座遊具,多數學校會保留較耐用的RC與金屬材質,但其他材質的遊具耐用性較差,扣除RC、金屬遊具,已有46座遊具超限,比率達20%,每5座遊具就有1座超限。
汪志冰說,士林區福林國小的鞦韆從27年未汰換;而士林區雙溪國小、北投區湖田國小與中山區長春國小,校內分別有3組以上游具超限,數量最多。汪志冰說,根據《臺北市公立學校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說明》,教育局的駐區督學應不定期到校抽查遊具狀況,卻從未執行,形成北市國小校園安全的未爆彈。
此外,由於衛福部修正《兒童遊戲場設施安全管理規範》,規範對象擴及學校,北市轄管國小、幼兒園的遊具都要符合CNS認證及空間規定,總計446座遊具,共242座遊具待拆除、待改善,不合格率也已高達54%。
對此,教育局表示,10年年限並不是遊具退場標準,校園遊具不定期會抽查,只要符合安全標準將可以繼續使用,教育局逐年編列3000萬預算,2021年前會完成全市轄管國小、幼兒園遊具符合CNS認證,不符合規定遊具將全數拆除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