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盲磚變陷阱?視障者行走困難 中市建設局這樣說
臺中市議員陳俞融指出,許多路口的警示型導盲磚設置方式易造成混淆,視障者誤以爲是引導型導盲磚而跟隨前進。(陳淑娥攝)
爲打造無障礙環境,臺灣人行道鋪設導盲磚引導視障者,市議員陳俞融5日抨擊,全市許多路口警示型導盲磚設置方式易造成混淆,讓視障者誤以爲是引導型導盲磚而前進,「陷阱」重重。臺中市建設局指出,導盲磚以「警示帶」警示接近路口,並以「定位帶」供視障者等待穿越馬路位置,均依中央國土署指南設計。
全臺導盲磚分爲警示型及引導型兩種,其中警示型導盲磚主要用於提醒視障者注意路口或危險,具有停止警告的作用;而引導型導盲磚則是指引行進方向。
陳俞融指出,許多路口的警示型導盲磚設置方式易造成混淆,視障者誤以爲是引導型導盲磚而跟隨前進,結果不是踩進公園花圃,就是撞上騎樓樑柱,她也提到北區有人行道的導盲磚盡頭竟是欄杆,該設置形同「陷阱」。
啓明學校秘書戴易靜指出,路口警示型導盲磚直達欄杆,左右卻沒有引導型導盲磚引導視障者,直呼是設計者和施工者溝通不良,這樣驗收也能過?
惠明育幼院教保督導陳潰表示,路口設置警示型導盲磚有其必要,視障者靠着手杖感受到路況,至於引導型導盲磚目前已減少,他認爲倒不是問題,反而是人行道的磚塊不平造成困擾。
陳俞融提到,市府雖規定委外設計單位需具備「市區道路無障礙設計講習」結業證明,但實際設計品質有待加強,特別是公園周邊及人行道的導盲磚鋪設,不僅無法達到引導效果,反而增加視障者行走風險,要求市府應全面清查,特別是容易造成混淆或危險的地點,必須優先改善。
臺中市建設局表示,依據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市區道路人行道路口 導盲設施設計指南」,路口設置警示型導盲設施,以「警示帶」警示視覺障礙者接近路口,並以「定位帶」供視覺障礙者等待穿越馬路之位置,市府均依規定辦理,並於設計階段邀請專家學者協助審查設計圖說。
建設局說明,由於引導型導盲磚讓輪椅族不便,依中央設計指南,後來設置的導盲磚均以警示型爲主,人行道一整條的引導型已不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