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火大!男「看病過號」硬闖診間暴怒攻擊護理師 下場慘了
徐姓男子因看病過號,一氣之下竟打傷劉女,慘吃官司。(示意圖 / 中時資料照)
徐姓男子因看病過號,一氣之下竟與劉姓護理師爆發爭執,並在爭奪健保卡過程中失手打傷劉女,慘吃官司。法院審理,依《傷害罪》判處徐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判決指出,徐男於2023年2月12日上午在國軍桃園總醫院的腦神經外科就醫,期間因過號問題而在診間外與劉姓護理師發生爭執,並意圖闖入診間。劉姓護理師上前制止,勸誡徐男應耐心等候,不料徐男試圖從劉女手上試圖奪過健保卡,導致劉女手部受傷。案經劉女報警處理,並由檢方依傷害罪起訴徐男。
劉女控訴,「徐男很大聲表示我們護理師不讓他看診,我問他掛幾號、要替他插卡確認,他把健保卡交給我,而我拿到他的健保卡後就幫他插卡確認」、「系統顯示他過號,我就指着螢幕向他表示他過號了…但他更激動,動作也很大,又想要再闖入診間,我轉過身想制止他時,他就用手往我這裡揮,就打到我的手2次」;對此,徐男辯解,「我沒有揮擊劉女,也沒有不小心撞到她」。
辯護律師則稱,依據監視錄影畫面,可見徐男手部動作向上舉高,並往下揮,無向左右及向劉女揮擊,至於劉女指稱因徐男肢體動作而遭到揮擊,與監視錄影畫面所示狀況不符。
法官勘驗雙方證詞,進一步檢視事發時的監視畫面,認爲徐男當時因想搶回健保卡,動作伴隨右手揮舞、雙手揮舞,足見劉女遭到揮擊,審酌徐男明知劉女爲醫療從業人員,若有疑義應以理性、和平方式表達自身想法及處理糾紛,但徐男卻與劉女發生爭執,甚至施以強暴,所爲不當,衡酌其犯後態度良好、家庭經濟等情狀,依傷害罪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